在曼谷的超市、藥妝店結帳時,店員問要不要辦 VAT Refund,多數人只知道「滿 2,000 泰銖可以退」。真正決定值不值得辦的是另外三件事:退多少、要不要把商品帶去給海關看、回程機場來不來得及。這篇只用泰國稅務局(The Revenue Department)退稅網站上的原文來寫。
泰國退稅多少、幾趴:官方給的是一張級距表
泰國的增值稅退稅沒有一個固定比例。稅務局公布的是一張退稅金額表(VAT Refund Table):左邊是含稅購買金額的區間,右邊是那個區間固定退多少泰銖。表上註明自 2013 年 9 月起適用,頁面最後更新日是 2022 年 5 月 30 日。挑幾列出來看:
| 購買金額(含稅) | 退稅金額 |
|---|---|
| 2,000.00 – 2,499.99 | 80 |
| 3,000.00 – 3,499.99 | 120 |
| 5,000.00 – 5,999.99 | 250 |
| 10,000.00 – 10,999.99 | 500 |
| 20,000.00 – 21,999.99 | 1,060 |
| 50,000.00 – 51,999.99 | 2,710 |
| 200,000 以上 | 購買金額的 6.1% |
所以「泰國退稅幾趴」沒有單一答案。用表上的數字自己除一下:剛好 2,000 泰銖退 80 泰銖,是 4%;同一級買到 2,499 泰銖還是退 80 泰銖,比例就掉到 3.2% 左右;買 10,000 泰銖退 500 泰銖,是 5%。這幾個百分比是本站按官方表換算的,表上只有 20 萬泰銖以上那一列直接寫了 6.1%。
表上的金額還不是到手的數字。選匯票或退到卡片帳戶,稅務局的付款方式圖寫明銀行與郵寄的費用會從退稅金額裡扣,圖上列的概估是匯票合計約 358 到 523 泰銖、卡片帳戶合計約 141 到 159 泰銖,並註明郵費隨距離與重量而定。退 80 或 120 泰銖的小額單,選這兩種方式會被手續費吃光,下面「退稅怎麼拿」一節再說。
泰國退稅要看商品嗎:合計 2 萬泰銖是分界
要不要把買的東西帶到海關櫃檯給人看,稅務局用金額來分。退稅條件頁(最後更新 2024 年 6 月 24 日)的原文是:「If the total value of your purchase is 20,000 baht or more the tourists must present the goods, VAT Refund Application for Tourists form (P.P.10) and original tax invoices to a Customs officer for inspection before check-in.」意思是購買合計 2 萬泰銖以上,旅客必須在辦理報到前,把商品、退稅申請單(P.P.10)和稅務發票正本交給海關人員檢查。
合計沒到 2 萬泰銖呢?常見問題頁(最後更新 2025 年 1 月 9 日)在講郵寄補辦時寫了一句:「if the total value of your purchases (All P.P.10 and e-P.P. forms) is less than 20,000 Baht, you would be exempted from Customs procedure.」也就是手上所有退稅單加起來未滿 2 萬泰銖,可免海關這一關。注意它算的是全部退稅單的合計,不是單一家店。
另有一類東西金額再小也躲不掉第二次檢查。條件頁把首飾、金飾、手錶、眼鏡、筆、手機、筆電或平板、手提包、皮夾、皮帶列為 luxury goods,單件 4 萬泰銖以上的,以及單件 10 萬泰銖以上的隨身物品,旅客必須手提,在通過證照查驗之後到退稅辦公室再出示一次。超市買的零食和日用品碰不到這一條,但同一趟如果買了手機或名牌包,這些東西不能放進託運行李。
誰能退、在哪些店買才算
人的條件,「Who can claim a VAT refund」頁列了六項:不是泰國國籍;在泰國沒有住所(domicile);不是執勤離境的航空公司機組人員;從國際機場離開泰國;在掛有「VAT REFUND FOR TOURISTS」標誌的店買東西;離境當天在航空公司櫃檯報到前,把商品、退稅單和稅務發票正本交給海關人員。常見問題頁另外寫明,住在泰國或停留超過 180 天的人不予退稅。
走陸路出境的人沒有這個制度可用。常見問題頁的原文是:「VAT Refund for Tourists is available for travelers who depart Thailand by airplanes only.」只開放給搭飛機離開泰國的旅客。
買東西這一端,條件頁寫了四件事:
- 店要有標誌。商品必須在掛有 VAT REFUND FOR TOURISTS 標誌的店購買。
- 同店同日滿 2,000 泰銖。原文是「at least 2,000 baht (VAT included) per day per store」,含稅、每天、每家店各自計算;在三家店各買 800 泰銖,一張退稅單都開不出來。
- 當天開單。購買當天出示護照,請店員開退稅申請單(P.P.10)並附稅務發票正本。「為什麼不核准」頁列的拒絕原因裡就有一條:退稅單不是在購買當天開的。
- 60 天內帶出境。商品要在購買日起 60 天內由旅客本人帶離泰國;「為什麼不核准」頁補了一句算法:「The purchase date is counted as the first day.」購買當天算第一天。
拿到退稅單先核對一次。常見問題頁提醒,退稅單上的姓名或護照號碼如果跟本人不符,退稅很可能被拒。
超市買的零食和日用品:吃掉、用掉的不退
超市、量販店能不能辦,稅務局的規則只看那家店有沒有參加這個制度,認的是門口或櫃檯的 VAT REFUND FOR TOURISTS 標誌。同一個連鎖的不同分店不能互相代表,結帳前先看標誌、先問服務台;退稅網站英文版選單裡的「VRT Store Navigation System」可以按府(province)查詢登記的商店。
在超市辦退稅,最容易出問題的是買來的東西在泰國就用掉了。常見問題頁回答飯店與餐廳帳單能不能退時寫:「You cannot claim VAT Refund on services or goods that you consume during staying in Thailand.」服務不能退,停留泰國期間消費掉的商品也不能退。對逛超市的人來說,意思很直接:
- 打算退稅的零食、泡麵、調味料、保養品,不要在當地拆開吃、拆開用。
- 旅途中要吃的、要用的,另外結一筆帳,不要開進退稅單。
- 合計到 2 萬泰銖的人,海關要看的是商品本身;東西要在報到託運之前拿得出來。
還有一個超市特有的算術:2,000 泰銖的門檻是同一家店、同一天。把伴手禮集中在一家有標誌的店一次買齊,比分散在好幾家各買一點容易過門檻;但只為了湊門檻多買 500 泰銖的東西,換到的退稅是 80 到 100 泰銖,值不值得自己算。
泰國退稅流程:機場先蓋章,再報到託運
稅務局的流程圖把機場這一段畫成固定順序,照做就不會漏:
- 先到海關櫃檯。退稅單合計 2 萬泰銖以上的人,在航空公司櫃檯報到之前,把商品、退稅單和稅務發票正本交給海關檢查並蓋章。
- 再去報到、託運。要第二次出示的 luxury goods 留在手提行李裡。
- 過證照查驗。
- 到管制區內的退稅辦公室交退稅單與發票正本,領取退稅。
蓋章不能提前辦。常見問題頁有人問凌晨 3 點的班機能不能前一晚 10 點先到機場蓋章,稅務局的回答是要「exactly on the departure date」,剛好在離境當天辦,不應提前,請他等幾個小時。搭紅眼班機的人要把這段等待算進去。
哪些機場能辦,要看官方清單。機場退稅辦公室頁(最後更新 2026 年 3 月 4 日)列的是:蘇凡納布、廊曼、清邁、普吉、合艾、烏塔堡、喀比、蘇梅、素叻他尼、清萊皇太后,以及烏隆他尼;其中蘇凡納布、廊曼、清邁、普吉四個機場標了 24 小時。蘇凡納布的辦公室在 4 樓,Concourse D 的東、西兩側各一處,另有一處在出境大廳 10 號門附近。常見問題頁和流程圖寫的還是 10 個機場、沒有烏隆他尼,以更新日期較新的機場頁為準。
在外府買東西、回程經曼谷轉機的人要注意:常見問題頁寫,從清邁直飛國際線就在清邁辦;手上如果是國內線機票,在清邁辦不了,要到實際搭國際線離境的那個機場辦。
退稅怎麼拿:3 萬泰銖以內才有現金
付款方式用退稅金額 3 萬泰銖來分。依稅務局的付款方式圖(頁面最後更新 2024 年 12 月 19 日):
- 不超過 3 萬泰銖:泰銖現金;退到信用卡或簽帳卡帳戶(圖上列 Visa、Mastercard、JCB、銀聯);匯票(美元、歐元、英鎊、日圓);電子錢包(微信支付、支付寶);另有自助機 kiosk,圖上註明只收電子版退稅單 e-P.P.10。
- 超過 3 萬泰銖:只有匯票,或退到卡片帳戶(圖上列 Visa、Mastercard、JCB)。
同一件事在官網不同頁面的寫法有出入:常見問題頁寫的是不超過 3 萬泰銖付現金與電子錢包、超過 3 萬泰銖只退信用卡帳戶。兩頁一致的部分是 3 萬泰銖這條線,以及線以下可以領泰銖現金;其餘以櫃檯當場提供的選項為準。
逛超市累積出來的退稅多半只有幾百泰銖,前面提過匯票和卡片要扣銀行費與郵費,小額的單領現金最不吃虧。泰銖現金帶回家用不掉的人,可以在管制區內花掉,或者留到下一趟。
來不及排隊、忘了蓋章怎麼辦
機場排隊太長、快要登機,條件頁給了兩條退路:在國際機場的退稅櫃檯辦,或者把文件寄給泰國稅務局。常見問題頁列了郵寄要附的東西:
- 退稅單(P.P.10 或 e-P.P.10)與稅務發票正本,已經海關蓋章;合計未滿 2 萬泰銖的免海關章。有 luxury goods 的,退稅單要有海關與稅務局兩邊的章。
- 護照影本:有照片、姓名、護照號碼的那一頁。
- 護照影本:有泰國入境與出境章的那一頁。
- 信用卡影本:只收 Visa、Mastercard、Diners、JCB,要看得到姓名、卡號與效期,效期要還有三個月以上;持卡人姓名必須和申請人完全相同。
郵寄地址印在退稅單背面。忘了給海關蓋章就離境的人,常見問題頁的回答很乾脆:「you cannot claim VAT Refund」;唯一的例外還是那一條,全部退稅單合計未滿 2 萬泰銖的可以直接郵寄。
另外一種常見的落空是多次進出。常見問題頁寫明退稅是「trip by trip」逐趟計算:只要護照蓋了泰國的出境章,這一趟就算結束,幾天後再回來是另一趟。中途要飛去鄰國玩幾天的人,離開泰國那一次就得把之前買的東西辦完。
常見問題
泰國退稅多少?是固定幾趴嗎?
不是固定比例。泰國稅務局公布的是一張級距表:含稅購買金額 2,000 到 2,499.99 泰銖退 80 泰銖,5,000 到 5,999.99 泰銖退 250 泰銖,10,000 到 10,999.99 泰銖退 500 泰銖;20 萬泰銖以上才按購買金額的 6.1% 計算。選匯票或刷退信用卡還會再扣手續費。
泰國退稅要看商品嗎?
看退稅單合計金額。稅務局的條件頁寫,購買合計 2 萬泰銖以上,要在辦理報到前把商品、退稅單和稅務發票正本交給海關檢查;常見問題頁寫,合計未滿 2 萬泰銖可免海關這一關。單件 4 萬泰銖以上的首飾、手錶、手機、包包等,過了證照查驗後還要在退稅辦公室再出示一次。
在泰國超市買的零食可以退稅嗎?
那家店要掛有 VAT REFUND FOR TOURISTS 標誌,同一天在同一家店含稅買滿 2,000 泰銖,並在購買當天出示護照請店家開退稅單。稅務局的常見問題寫明,停留泰國期間消費掉的商品不能退,所以要退稅的零食不要在當地拆開吃。
退稅可以提前一天在機場蓋章嗎?
不行。稅務局的常見問題寫明,商品、退稅單與稅務發票要在離境當天給海關檢查蓋章,不能提前辦;班機在凌晨的人,要等過了午夜再辦。
泰國退稅可以拿現金嗎?
退稅金額不超過 3 萬泰銖時可以領泰銖現金,也可以選電子錢包、匯票或退到卡片帳戶;超過 3 萬泰銖只剩匯票或卡片帳戶。匯票和卡片的銀行費、郵費會從退稅金額裡扣。
資料來源:泰國稅務局 VAT Refund for Tourists 網站(vrtweb.rd.go.th)的條件頁、常見問題頁、機場辦公室頁、退稅金額表與付款方式圖,查證於 2026 年 10 月 10 日;英文原文照錄,中文為本站翻譯,百分比換算為本站計算。各頁更新日期不同,內容有出入的地方文中已分別註明,實際以機場櫃檯當場說明為準。本站與文中提及的任何零售商均無隸屬或贊助關係,內容不是法律或稅務意見。發現寫錯的地方,歡迎來信 support@theshelfhop.com,查證後更正。